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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5月27日

邓玉娇们,“法律是统治阶层的工具”

5月10日发生在巴东县野三关的一桩“女服务员刺死官员”的续集出了不少,似乎还再浪费人民的资源,媒体、网友、法律专家们又有得忙活了;市井闲人、山野村人们也又有了饭后的谈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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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下午巴东县公安局再次通过长江巴东网发布 “5·10”案件情况通报,更多细节展露出来,细心的网友发现,与前一次的通报相比,黄德智向邓玉娇提出的“特殊服务”被代之以“异性洗浴服务”;邓贵大 两次“按倒”邓玉娇被代之以“推坐”;凶器由修脚刀,变成水果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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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搞笑的是对大众进行了一场关于“法律”专业述词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正当防卫”的普法教育,再明白的事理,在“法律”面前就输三分啊。不过好歹也显示出,我们的社会正在朝法制化的方向进步。

可敬的是那些网友们的行动,尽管事不关己,尽管会被骂为“傻子”,仍然有不少网友捐款、请律师;虽然明知这些行动的力量很微弱,根本无法和统治阶层的政法“公器”相对立,他们仍然有人到出事地点儿和邓玉娇家里详细了解和提供帮助;

正义的律师们也值得称赞,或许他们早已料到最终的判决结果,早知道平民百姓的行动或许无力改变固有的官重民轻治理体制,但若连冲击这个腐朽体制一下的勇气和动力都没有,不仅对不起自己的后半生,再对不起自己的子孙后代。看,幸亏邓玉娇的代理律师依法争取,现在已经取得了一些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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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晚,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经公安机关审查,决定依法对“女服务员刺死镇招商官员”的犯罪嫌疑人邓玉娇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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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吧,邓玉娇,加油吧,所有关心她的人们,她的胜败本身对于除了她的家人朋友之外的我们其它人来讲或许并不是那么重要,但是这个案子给我们的教育,我们要在日常生活中灵活应用。

朋友,不管你我在哪个社会层面,平民百姓或是达官贵人,你我都还有更高的上层,那些不良的上层官员的恶劣行径正是我们日常姑息养奸、阿谀奉承和溜须拍马的恶果。我说的可能不是那么好听,但是试想想,你自己办事儿的时候,有多少次守了“潜规则”?有多少次包了红包,送个礼物、行了贿赂?有多少次托了熟人、给了人情?为了讨领导欢心,你有多少次放弃了自己真实的想法拟或更好的主张?你有多少次在强权面前主动放弃了自己该得的利益?你有多少次在显贵面前自动降低了自己的尊严?你有多少次真正地将自己放在一个和他人平等的位置上?!所以,邓玉娇们,行动起来吧,扔掉你的奴性旧思想,平等地对待你周围的人和事,真正做自己的主人吧!

朋友,不管你我在哪个社会层面,谁都想挤到社会的更上层,这是追求进步追求发展,并没有错;但是如果挤到了上层之后就骄奢地忘了本,就开始践踏那些赡养着你们的平民百姓的平等、自由和人权,是不行的;几千年的朝代更替、风水轮回不都是这样的原因吗?所以,统治阶层,不要天天拿着“公器”的大棒子,叫唤着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的空口号,该停下手中的腐败行径,认真地放下官本位的架子,善待你的衣食父母,为自己的后半生和子孙后代能继续享受上层高阶的生活而改正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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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那个操控媒体的,还有些良知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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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这起案件,当地警方一开始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邓玉娇刑事拘留,后来案件被媒体曝光后,邓玉娇的遭遇获得舆论的同情和支持,有网民把她形容为 “中国第一烈女”;邓贵大和黄德智则沦为“淫官”;也有志愿律师表示愿意为邓玉娇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在各方的压力下,控方最终只以故意伤害罪起诉邓玉娇,而法院前日更迅速地作出免予处罚的判决。

  先声明自己的立场,我是支持邓玉娇的,也赞同法院免予处罚的判决,年轻弱小的邓玉娇为保护自己的尊严而错手杀人值得原谅,面临危险时,用尽全身力量和所有方式反抗是本能反应。

  不过,这毕竟是一起致命案件,法院却能在短短两个半小时内作出判决,有点不可思议;据报道,在审讯中,也没有传唤任何证人。有观察家认为,判决好像早就“内定”了。

  因为媒体的监督,这起案件得以曝光,因为舆论的压力,邓玉娇最终免去坐牢之苦,但媒体和舆论其实也是一把“双刃剑”,因为媒体和舆论的“参与”,这起案件的审讯过程感觉过于草率,法院最终定邓玉娇的罪但免予处罚,让一些法律界专家认为,是为了让控方好下台,同时也满足媒体和舆论的诉求。
6 月 19 日

引用通告

引用此项的网络日志